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两书”是指什么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频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必须具备“五证”、“两书”。具体为:
(1)《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l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县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部门,证书由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6)《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7)《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交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件。
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商是否具有合法的售房手续。“五证”、“两书”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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